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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参加广东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属下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名,以进一步优化全县卫健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潮汕医院(饶平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由建国前的“真道医院”改制而来,现为饶平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潮州市医保定点医院。2021年入选“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医院,成为全国首批“千县工程”示范医院,是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的业务指导中心。院区学科门类齐全,专科特色明显。一期开设病床800张,设置急危重症医学部、神经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儿科、感染科、肿瘤内科、普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中医康复科、麻醉科、血液净化科等临床科室。2022年神经外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被评为潮州市重点学科,2023年耳鼻咽喉科被评为潮州市重点学科。2023年6月医院通过广东省“防治卒中中心”评审并获授牌。现是全县一百多万人口的医疗卫生中心,肩负着饶平县医疗、急救康复、教学、科研的重任。
饶平县中医医院位于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162号,始建于1963年,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系公益性全民事业单位、饶平县中医学会主席单位、潮州市医保定点医院、“120”定点医院、多家医学院和卫校实习医院,现已发展成集医疗、急救、康复、保健、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设有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和附属楼。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多次荣获“潮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饶平卫健系统先进单位”等称号。现编制床位245张。已开设内一科、内二科、脾胃病科、外科、骨伤科、急诊科、门诊部、血液透析科、针灸康复科、治未病科等临床科室,和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内镜室、心电图室等辅助科室。
饶平县妇幼保健院,二级专科医院,现位于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新城区车站往南方向一公里。本院复办于1973年,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择址重建,2021年4月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医院占地面积34亩,总投资1.6亿元。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设置病床260张,总建筑面积27800平方米。今年6月托育服务综合楼项目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0222.66平方米。自创建伊始,本院恪慎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的需求为导向,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服务宗旨,承担全县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婚前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体检中心、以及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妇女儿童疾病诊疗等职能,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保驶护航。
饶平县精神卫生中心(饶平县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隶属饶平县卫生健康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精神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障碍早期发现,疑难急重转诊、应急处置、慢性诊疗、医学康复、心理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精神疾病临床医学鉴定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医院于2022年5月16日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总用地面积共1321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23785.64平方米,建设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地上分为门诊楼、行政楼、住院楼,地下为人防工程。医院设有心理门诊、音乐治疗室等特色科室,住院部设置病区6个,建设总床位260张,配置CT、DR等大型设备及彩色B超仪等一大批先进诊疗设备;还建设了占地面积为10亩的景观园,配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兵乒球场、健身活动器材等设施,实现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足不出县就可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目标。
饶平县慢性病防治站成立于1976年2月。是县卫建局属下的股级事业单位,位于饶平县黄冈镇北门池东4号,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全县结核病、麻风病、皮肤性病等疾病的防治控制工作。设科室有:办公室、财务、总务、医务科、医技科等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经费为县财政补助一类,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饶平县上饶卫生院位于饶平北部,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型乡镇卫生院,承担着上饶镇5万常驻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和卫生行政等工作,同时负责对辖区内有34所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设有门诊综合部、住院部大楼、中医馆。
饶平县饶洋卫生院位于饶洋镇工卫路25号,于1971年3月成立,占地面积1.38万m2,建筑面积4600m2,饶洋镇是革命老区行政管辖26个自然村,1个居委会和2个镇办场;全镇总人口约7万多人,外来暂住人口约1万多人,饶洋卫生院担负着全镇及外来人口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全科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危急重病人的救治等工作。设有公卫组、防疫组、中药房、西药房、妇幼门诊、中医馆、内儿科门诊、中医门诊、口腔科门诊、住院部及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科等辅助科室。
饶平县三饶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位于饶平县文化古城三饶镇区内。近年来,三饶卫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团结、爱院、敬业、求精”的医院精神和主动热忱,给饶北地区人民群众带来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卫生院科室设置较为齐全,现设住院部(内外儿科)、妇产科、眼科、化验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室(设有CT室、DR室)、公卫科、中医馆、中西药房。床位数70张。
饶平县汤溪卫生院成立于1966年,初名汤溪卫生所。卫生院位于饶平县汤溪镇付坝街26号。现有医师共3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执业医师1人),其中全科医生2人,护士3人。汤溪卫生院位于饶平县中部山区,共13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设置13个村卫生站,驻村医生13人,承担着辖区内1.1万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
饶平县浮山中心卫生院位于中央苏区县——饶平中部丘陵山区的浮山镇,是一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的中心卫生院,担负着本镇及周边乡镇(东山、浮滨、汤溪、新圩)的医疗服务工作。全镇人口数34407人,常住人口26146人,服务范围总面积约480平方公里,服务总人口约13.5万人,现占地近6417㎡,建筑面积约3880㎡。
饶平县东山卫生院始建于1972年,位于东山镇东山大道39号,卫生院占地面积1065平方米,建筑面积654平方米,设有内科门诊、外科门诊、中西药房、预防接种门诊。饶平县东山卫生院位于饶平县北部山区,承担着本镇辖区内1.65万人口和本镇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行政等工作。
饶平县新圩卫生院成立于1965年,位于饶平县新圩镇镇区桥头团结路45号,卫生院占地面积约73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58平方米,设有内外科门诊、妇科门诊、中医馆康复理疗、中西药房、放射室、检验室、心电图、B超室等科室。新圩卫生院连续五年被卫健局评为“先进单位”。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承担本镇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卫生行政等工作。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饶平县钱东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7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级甲等,服务人口超10万人,职工152人,设置有内、外、妇,眼科、五官科、中医馆、手术室、急诊等科室,目前开放床位99张。卫生院秉承扎实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应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专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新技术、提升医疗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院与潮州市中心签署医联体合作协议,加入饶平县医共体总医院体系,院内设置名医工作室,邀请上级专家定期坐诊,解决疑难病症,帮助指导手术和疑难病例。医院专业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真正实现了“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发展模式。
饶平县黄冈卫生院于1968年由黄冈公社捐资兴建。主院位于黄冈镇中山路146号,占地面积235m2,建筑面积900m2。黄冈卫生院位于县城所在地,共十二个管区,四个村管区和一个场(综合场);承担着辖区内11万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是我县一所服务范围广,服务人口较多的防保型卫生院。
饶平县大埕卫生院为华侨张贡天先生于1990年捐资建设,于1998年8月1日正式成立,是大埕镇唯一一所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着辖区内约3.4万人口的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康复等服务职能。开设有住院部、内科门诊、妇产科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骨伤科门诊、发热诊室、B超心电图室、检验室,公卫科、中医馆等功能科室。
饶平县柘林卫生院是饶平县柘林镇唯一一家公益性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建于1968年底。承担全镇四个自然村和二个居委会以及大唐电厂、亚太码头和益海嘉里等大型企业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目前我院设有内科、骨伤科、小外科、预防接种门诊等常规诊疗。
饶平县海山卫生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家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全镇近八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全院职工上下通力协作,承担着全镇医疗、急救、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村医管理等任务。医院主要科室:外科、内儿科、妇产科、手术室、五官科、中医科、预防免疫接种门诊部。住院部设置有病床48张。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室、彩超室、脑电图室、胃镜室、心电图室、理疗科。医院重视人才培养,多次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到省人民医院、南方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进修、学习。
二、招聘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出生);
8.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招聘专场: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
①网络报名: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
②现场报名:2023年11月26日(周日)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3.报名办法
网络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rpwsrsg@126.com)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rpwsrsg@126.com)。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带上报名材料到达报名地点报名。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可自行下载、A4纸打印、签名处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PDF格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现场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的于截止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需2023年11月26日(周日)9:00-11:30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到招聘现场“现场审核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5.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招聘单位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6.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上所需材料现场报名者提供相应的纸质原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医疗知识水平、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沟通应变能力。直接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初定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周日)下午
初定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县卫生健康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在县卫健系统内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县卫健系统;获聘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六、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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