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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严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遵守纪律,廉洁从业,保守秘密,维护医院荣誉和利益。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其他条件。
4.服从医院管理,落实医院决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未取得相关毕业证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8.14-2023.8.31(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166号)五楼中心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岗位应聘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和开考比例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开考比例:除临床外,按照报名人数/岗位设置需求≧2:1设定开考比例。
4.拟招聘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名额可调整为其他专业。
六、考试、审查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70%,面试(临床技能)占30%。
(一)笔试。由医院相关专业职能科室负责人拟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由中心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共同组织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本人,逾期视为放弃。
七、考核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是否递补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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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老师
电话:(028)83911675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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