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聘用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是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区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伤害及精神疾病相关的综合防治工作。
二、拟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医学类专业技术聘用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符合《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年龄、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请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不按要求命名的,不予审核。
3.报名邮箱:lhmbzx@szlhq.gov.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4.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务必清晰真实,并于面试当天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
(1)《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无犯罪证明;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专业技术水平。应聘人员须按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在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4.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应当在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入职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岗位职责
负责相对应科室的预防、管理和治疗等工作。
(二)岗位待遇
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策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28024068。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岗位表
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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