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就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自己个人简历提交至各招聘部门邮箱。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官网下载报名表。
3.报名邮箱:网络报名材料投递邮箱见《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表》(附件1)。邮件命名为“求职部门+姓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个人信息确认”中签名需本人手写签字);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2.面试由学校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用人部门制定。
(四)公示
面试结束后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将面试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面试结果在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录用
1.会议研究
各用人部门提交2025年招聘科研助理面试、考察及体检通过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汇总并按照程序依次提交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党委会审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期与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在受聘期间为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科研助理聘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科研助理的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按贵阳市公积金有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下限标准。按规定从科研助理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科研助理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科研助理按工作日解决午餐(每月300元标准)。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未尽事宜由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人事处以及各用人部门负责解释。
(四)学校按相关规定给科研助理缴纳社保。应聘人员如有报考公务员规划,请提前了解所报考省市公务员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
咨询电话:**(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校纪委)
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表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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