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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原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成立于1972年,直属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以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科研与教学为特色,内科、外科、骨科、中医科、眼科、中毒医学科、整形美容科、康复医学科、体检中心等多学科全面发展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是省市医保、工伤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
我院是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河南分中心、河南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河南省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河南省尘肺病康复治疗中心、河南省职业相关肌肉骨骼疾病诊疗中心、河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河南省整形美容研究中心、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噪声防控公益计划培训基地,是河南省骨科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远程疼痛专科联盟单位,是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辐射生物剂量与生物标志物联合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辐射流行病学联合实验室。我院“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控制”、“放射病防治”学科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河南省化学毒物检测实验室获批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辐射生物与流行病学实验室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实验室。承担着郑州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是新乡医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河南科技大学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的教学实习基地。承担着全省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能力考核等职能。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六)服从岗位调剂。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具体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需求信息表》,以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等程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和报名人数而定。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为网络报名,报名邮箱:hnsdsrmyy@126.com,以“姓名+专业”为主题发送邮件。
(三)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不得转成PDF,转成PDF版报名无效)。
2.普通高等教育全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或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红底电子证件照。
5.其他相关证件电子版或扫描件。
所提交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以“姓名-专业-报名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按要求命名或提交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内容见单位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成绩运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我院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院党委研究后,在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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