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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保编〔202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22名,考试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见职位信息栏)
(一)本次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22名,考试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县中医医院事业编制岗位人员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员额制岗位人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 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7)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点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查看审查情况,最迟须在2024年10月2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因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退回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资格审查意见,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及时补充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补充材料报名系统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系统关闭前提交资格审查,但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继续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仍不通过或被退回的,不得重新提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以免错过报考时间。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公告事项和职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
本次招聘分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2类岗位:1.考试招聘实
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2.考核招聘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考试招聘
(1)笔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执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执行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达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考试招聘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核招聘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考试招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招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按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三甲医院复检一次,体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相同岗位人员中,考试招聘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招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及结果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递补
考试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考试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核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考试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1.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
(八)有关问题说明
1.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命题、评卷及相关考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体检、考察、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2.18周岁-45周岁,即197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40周岁,即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3.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往届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
4.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5.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6.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四、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及政策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技术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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