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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2023年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人数:140名。
(二)招聘单位:详见《2023年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http://hk.lxsk.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3日17:00准时关闭。市干部培训中心将在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每天发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数据供考生参考, 引导考生合理选择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4日12∶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9: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准考证打印时间同步推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这个报名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可免缴笔试费或面试费。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到笔试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等咨询老河口市干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附件3)。
四、考试办法
卫健系统招聘岗位中面向限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报考人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及内容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1.时间: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卫健系统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加分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截止2023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报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时,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此前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5)、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到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老河口市胜利路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进行现场登记审核,逾期不申请的,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根据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划定。
六、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部分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卫健系统岗位招聘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报考卫健系统招聘岗位中限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面试开考前有2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组织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老河口人事考试网(http://hk.lxsk.com/)提前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力求体现岗位所在行业或系统的特点,也可参照笔试测试相应的类别分类命题。只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岗位,根据需要也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七、成绩计算及查询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人社部门将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
八、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其他待遇
根据《中共老河口市委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加快建设汉江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县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河发〔2022〕16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为全日制往、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待遇。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的,博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待遇;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管理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管理岗位待遇。
(二)生活补贴。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分60个月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2万元生活补贴(分60个月发放,每月2000元)。
(三)住房安排。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本人(父母及配偶)在市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作为过渡性用房,为期三年。具体按照《老河口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河组通〔2023〕1号)规定落实。
上述聘用人员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老河口市人事考试中心,避免错失录用机会。考务部门不单独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老河口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有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三)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老河口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
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8223994;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市直单位)
附件2: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卫健系统)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2023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招聘岗位及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报考资格条件 | 考试类别 | ||||||||||
专业技术岗位 | 管理岗位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是否接受双学位、第二学位 | 年龄 | 专业工作经历 | 其它条件 | 综合管理类(A) | 医疗卫生类(E)西医临床 | 医疗卫生类(E)护理 | 医疗卫生类(E)医学技术 | 医疗卫生类(E)公共卫生管理 | |||
2 | B28 | 办公室 | 从事综合协调、公文处理、办公室等工作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否 | 30周岁及以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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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B29 | 公卫医师 | 从事疾病控制、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 预防医学 | 本科 | 否 | 30周岁及以下 |
| 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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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 |
| B30 | 公卫医师 | 从事疾病控制、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否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大专阶段需为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需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方向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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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 B31 | 检验技师 | 从事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工作 | 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 | 大专及以上 | 否 | 35周岁及以下 |
| 大专阶段需为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需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方向一致。 |
|
|
| √ |
|
1 |
| B32 | 放射科医师 | 从事影像工作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否 | 35周岁及以下 |
| 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
| √ |
|
|
|
1 |
| B33 | 医生 |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否 | 30周岁及以下 |
| 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需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方向一致。 |
| √ |
|
|
|
1 |
| B34 | 护士 |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 护理、护理学、助产 | 大专及以上 | 否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大专阶段需为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需为统招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方向一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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