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2人

 124

2024-1-19至2024-1-23

已结束

行政管理、财务管理
全职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4年度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1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1月。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见职位信息栏)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A1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A2类岗位免笔试,根据岗位需要,面试可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1199:0012316:00

查询时间:202411911:00124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其中:A1类岗位应聘人员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A2类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子邮箱(市委党校:dxzzc@zb.shandong.cn;市体育局:zbtyjrsk@163.com;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zbwbzhk@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后需致电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123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11911:00124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A1类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A2类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11911:00125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359:00310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

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3109:0011:30

A1类岗位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与省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A2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A1类岗位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A1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A2类岗位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A1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A2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2类岗位,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05332791826

1: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A2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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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淄博市心理卫生中心)始建于1966年,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鲁中地区临床心理与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治疗、对外学术交流、专业人员培训及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承担着政府公共精神卫生职能。为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多所医学院实践教学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环境优美、学科齐全、设备一流、技术领先、人才济济、管理规范、特色显著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全省同级同类医院中综合实力位居前列。

      中心占地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在职职工540余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9人,高级职称8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9人,硕士生导师1人,省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1人,淄博市首届医疗卫生“首席专家”1人,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淄博名医3人,兼任国家级、省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5人次。11个特色亚专科门诊、26个临床医技科室为大众提供精神卫生临床服务。五大诊疗中心(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儿童心理发展中心、精神康复中心、睡眠医学中心、学生/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为大众提供心理健康优质服务。高新院区满足了中心城区大众心理健康需求。心理CT、MECT、脑电地形图仪、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经颅磁刺激仪等多台特色诊疗设备为大众心身健康提供精准诊疗服务。

    精神卫生科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精神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专业;多个亚专科为淄博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精品专科、优秀品牌等。近年来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11项,承办多次国家级心理卫生学术会议及多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15年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及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三项国家级大奖;2016年医院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实现升级蝶变;2016年医院确定为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6年勇夺全省精神卫生技能大赛中团体总分第一名;2016年荣获山东诚信医疗服务满意单位;2017年精神科荣获2017度”感动淄博”年度人物;2017、2018年微电影《爱,一直都在》《亲爱的小孩》荣获中国医影节多项大奖;2019年荣获全省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及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2019年临床心理科创建为淄博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老年科创建为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专科;2020年评为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1年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淄博精卫人正秉持全心全意为大众心身健康服务宗旨,为争创全国一流精神卫生机构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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