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门政办发[2016]58号)精神,结合我镇龙泉务地区乡医需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乡村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龙泉务村医务室乡村医生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人员,北京市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18—70岁之间(不含70周岁);
4.乡医实行岗位管理,应聘人员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证书(乡医资格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北京市颁发),中医优先;
5.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原从事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二、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完成人员招聘为止;
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龙泉镇龙泉务村医务室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罗大夫,联系电话:010—51510589转8057。
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选聘最终由招聘评审组决定(招聘评审组由龙泉镇民生保障办公室、龙泉务村医务室和龙泉务村委会共同组成);
2.医务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卫健委备案无误后方可上岗,岗位补贴按照门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发放;
3.此次招聘严格按照区卫健委乡医招聘要求执行,报名者可直接联系龙泉务村医务室罗大夫,电话010—51510589转8057进行咨询。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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