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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中心卫生院)坐落在千年文化古镇——观音镇。我院创建于1950年,历经74年风雨历程,现已成为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医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健康状况: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入职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
(二)年龄、工作等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6日-2024年7月24日(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个人简历、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到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医养中心7楼(710)人事科。
2.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扫描后备注应聘护理或医生等专业,并以文档格式传至人事科邮箱:465189383@qq.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完整的个人简历,上传附件后自查是否完成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律视为报名不成功。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资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以电话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及地点
(一)本次考试采取综合面试方法,以举止仪表、沟通表达、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小会议室。
六、体检
各岗位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不具有优先条件或都具有优先条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应在一周内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入职健康体检、心理评估测试,期间产生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查一次。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综合考察
(一)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后进行综合考察。
(二)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综合考察。
(三)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一)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健康叙州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应的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二)如公示期间参加考试人员放弃入职及公示结果影响入职等情况导致出现空岗,用人单位可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及报到
1.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报到,报到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2.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符合条件的被聘用人员,人事科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
十、待遇和管理
本公告招聘人员为我单位编外临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我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管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医院纪检办咨询电话:**。
十二、招聘咨询部门
联系电话:**(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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