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中医医院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财务科会计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学术背景;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国家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管理制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5.熟练运用财务相关办公软件,熟知财务岗位责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6.年龄在18至35周岁;
7.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经济类相关专业;
2.资格认证:须持会计从业资格;
3.经验要求: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医院或医疗行业经验者优先;
4.技能要求:熟练使用用友/金蝶系统,掌握政府会计制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5月31日。
2.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提交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邮箱:tdzy3521785@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300号,行政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赵老师
(二)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
我院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简历不予退回。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通过人员按要求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合格,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
(三)医院有周转房提供给聘用者租住;
(四)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编。
六、相关说明
本招聘信息由天等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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