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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兰州市老年护理院)始建于1979年年,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总建筑面积近40000㎡。经过近50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心理危机干预与研究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医院始终秉承“厚德、精诚、仁爱、创新”的院训,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开设心理危机干预、中西医结合、老年精神病学、睡眠障碍、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等5个特色亚专业门诊。拥有省、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精神科和市级质量控制中心。获批示训培训基地5个(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培基地、甘肃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甘肃省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甘肃医养结合示训基地以及兰州市失能失智评估与示训基地)。承担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甘肃中医药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临床教学实践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开展严重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积极探索面向“一老一小”心理健康为重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现面向全社会招聘相关岗位专业工作人员,期待您的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需求表》。(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至11月10日下午18:00;
四、应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包括报名表及个人简介、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相关的留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LSYZP749@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岗位”;报名登记表与上述材料分开。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确保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由医院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医院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地点: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130号)
(四)组织考核考察。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30—15:30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30—结束。
2.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被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开始,未到达或未抽签的应聘人员丧失应考资格,不再安排考试。
(五)本次招聘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待遇等执行我院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联系人:吴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
报名电子邮箱:LSYZP7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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