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卫生局招聘边远山区医疗空白村乡村医生公告
为解决我县部分边远山区行政村缺少乡村医生的现状,根据《福建省关于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暂行规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空白行政村卫生所(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医疗空白村岗位需求情况,拟在公开招聘边远地区乡村医生10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相关医疗空白村卫生所工作。现将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记录;
3.取得国家教委认可的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4.由福建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培训,取得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或补课教育合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
四、待遇及有关要求
1.工资待遇:有关人员一经录取,待遇从优,月工资2500元左右,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药品零差率补助需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2.工作要求:每周必须保证5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村卫生所内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承担该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或乡村医生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4.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可由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
六、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永春县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ww.ycboh.cn)
2.组织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在2013年10月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县卫生局409室报名(联系人:刘春福,联系电话:**、**),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具体考核及岗前培训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以及持有本地户籍或附近户籍的人员优先录取。鼓励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一村多所或多人的在岗乡村医生申请调剂到边远山区空白医疗村担任乡村医生。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