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报考人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也可现场领取)、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自带U盘),因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规定,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同时持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同时持其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若因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 8月 28 日——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区 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 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 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五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十、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 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聘用后的职位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 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核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注:原学历符合招聘要求,但目前在攻读更高学历的在校生属此范围);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因个人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12、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资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性质 岗位简介 招聘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报考条件 8031 钟山区杨柳街道办事处 计生服务站 01 专业人员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8031 钟山区杨柳街道办事处 计生服务站 02 专业人员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钟山区2013年事业人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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