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县人事局、卫生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十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局审批。拟聘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由卫生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安排到相应单位。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县人才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及操作、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人事局)
**(卫生局)
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均通过太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进行发布。
请报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太谷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填表说明。
太谷县人事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