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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护理人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济南市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发展需要,计划招聘5名院前急救护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的沟通表达能力,踏实肯干、有责任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120院前急救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对受伤人员施行院前紧急救护和院内危重病人的抬抱、转运及抢救工作。
护士:男性,4人,年龄26岁以下(1996年12月13日之后出生)。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员:女性,1人。年龄28岁以下(1994年12月13日之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审核地点:济南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处(济南市莱芜区长勺北路雪湖大街001号南院区门诊楼5楼);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①填写完整的《招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护士执业资格证
⑤高中毕业证(岗位有要求的)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确保报名电话畅通。
三、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有无违法、失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南市人民医院工作。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后薪酬待遇参照医院同级合同制职工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76279829
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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