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人

 486

2025.3.3-2025.3.7

已结束

临床科室、急诊科、眼科、护理、骨科、心理科、重症医学科、脑病科、治未病科、外科、神经外科、肛肠外科、特检科、康复医学科
全职,社招,应届生
本科起
招聘要求

2025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3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3月。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初级专技、中级专技、高级专技、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初级专技、中级专技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专技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方式与其他岗位一致)。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条件为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长期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审核、面谈、考察、体检等程序。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工作(包括初级专技、中级专技和高级专技岗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有意向报名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生请通过电话联系招聘单位报名(不通过此次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33日—1231,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审核、面谈、考察、体检等程序。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s.zibo.gov.cn/)、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53309:00-3716:00

初审时间:20253309:00-3816:00

缴费时间:20253309:00-3916: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本次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部分区县同步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详细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8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使用扫码的方式进行。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3716:00前)将免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免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在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高级专技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需提交免考务费材料,将在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岗位取消情况将在缴费截止后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改报1次。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及时进行改报,责任自负,超出规定时限后将不能改报,统一进行退费。

改报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结果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5322日下午-323日全天。应聘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5319-323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根据准考证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科目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共分14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学,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F-康复医学,G-医学检验学,H-公共卫生,J-药学,K-中药学,M-护理学,N-医学影像技术,O-医学检验技术,P-康复医学技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审查

初级专技、中级专技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高级专技岗位:网上初审合格的高级专技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评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初级专技、中级专技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高级专技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5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5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

附件4:无业承诺书(式样)

附件5: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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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淄博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养生保健五位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东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医院、山东省“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山东省第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获评国家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国家绩效考核达A级水平,在全国“基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科技影响力的公立地市级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TOP100”中排名81位。2021年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达A级,全国排名73位。

    医院设有院总部、西院区、和平路院区、柳泉路院区四个院区,其中院总部占地面积158亩,一期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设置病房床位1000张。柳泉路院区为原淄博市骨科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拥有编制床位300张。

    医院现有脑病科、心血管病科、护理学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内分泌科、肾病科、治未病科、儿科、脾胃病科、肺病科、急诊科、妇科、临床药学等9个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有院总部的胸痹心痛病科、儿科等5个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科室和2个淄博市重点学科,柳泉路院区的骨科等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淄博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脊柱外科、关节外科、手足外科等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建有中医肺病、中医肾病等16个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牵头成立中医脑病等6个市级中医药专科联盟;心血管病科等10个科室加入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

    现有职工1320人,其中高级职称223人,中级职称485人;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216人。2020年以来新招录职工297人,引进高层次人才83人,柔性引进国家级、省级知名专家6人。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4人、省级5人,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人才各1人,省名中医药专家13人,市名中医41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医院高度重视名医传承工作建设,努力把工作室建设成为学术传承平台、特色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学术交流平台。现已建立杜枭非专家工作室、霍殿国名医传承工作室、李秋恒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李勇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宋爱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协作站,胡浩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李勇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阚方旭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砂医学流派淄博市中医医院传承推广工作站”、“黄煌经方淄博工作室”,近5年建设院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批次57个,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130名。

    医院建有高标准中医药学实验室,2个省级名中药专家工作室。获批中药自制制剂103种,其中10种自制制剂为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目前已研究项目14项。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以改善中药药事服务为核心,开展‘放心用中药’行动”先进典型集体。

    医院开展“医心为民”人文医院服务品牌建设,深入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开设互联网门诊,开展网上问诊开药、中药代煎取药配送、居家护理服务上门等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始终以“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不断完善各项流程,持续建设智慧型医院。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省“医院管理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称号,是省“百佳医院”,市“十佳医院”、市“文明服务示范医院”、2014年被山东省总工会评选为“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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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床科室、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骨科、神经外科、肛肠外科、特检科
    硕士起 全职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4.14-2025.4.18
  • 规培/住培
  • 1、规培:中医

  • 2、规培:中医、中医全科、中医儿科

  • 3、住培:中医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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