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阴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湘阴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湘阴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5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2021届、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湘阴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7月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2022届毕业生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2022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留学回国的2022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毕业证的,可暂不提供,获得聘用资格的,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报考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医生、药剂、检验岗位,若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本县在编在职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所有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8:00--8月5日下午17:3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A类岗位为网络报名,网址: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④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⑥现有工作单位的,须上传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县卫健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2.B类岗位为现场报名,地址:湘阴县卫健局人事股(五楼)。
报名对象填写《湘阴县从乡镇卫生院劳务派遣人员中公开招聘执业医师推荐报名表》,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附电子版),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各单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人选报名要集体研究确定,择优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推荐表上确认签名。
初审合格后,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所在单位和县卫健局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举报线索具体,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近5年内不得参加湘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县卫健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3.C类岗位为现场报名,地址:湘阴县卫健局人事股(五楼)。
报名对象填写《湘阴县引进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附电子版),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县卫健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4.所有岗位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进入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相应环节前提交弃考承诺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⑤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A类岗位的考试为:笔试+面试。
B类岗位的考试为:笔试+实绩考核。
C类岗位的考试为:直接考核。
A类岗位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8月5日。B类、C类岗位准考证由县卫健局人事股统一打印。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A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B类岗位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低于岗位计划数,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2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和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医卫类专业三基理论知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9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A类、B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各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成绩公示及复查。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实绩考核对象、直接考核对象)。
A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实绩考核对象。复审期间同步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意见。
C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直接考核对象。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低于岗位计划数,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相关事项开考前另行公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实绩考核和直接考核
(1)面试、实绩考核、直接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A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分值为100分。
B类岗位进行实绩考核,成立专家小组,充分考虑应聘人员自身工作水平能力、工作业绩贡献和医德医风情况,从学历条件、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分值为100分。
C类岗位进行直接考核,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分,分值为100分。
(3)A类岗位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B类岗位实绩考核、C类岗位直接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绩考核成绩×50%。
C类岗位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直接考核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B类岗位按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执(职)业资格层次高低进行排名。
3.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1.考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选岗
拟聘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由县卫健局组织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直接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公示
1.选岗后,拟聘对象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县卫健局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编制手续办理后15日内须到单位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选岗以及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否则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6.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政策咨询电话
湘阴县卫健局人事股:0730—2223689;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②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阴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022年湘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湘阴县从乡镇卫生院劳务派遣人员中公开招聘执业医师推荐报名表
湘阴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5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齡要求 | 执(职)业资格、职称要求 | 招聘对象 | |
临床医生 | A29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35周岁以下(取得与岗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具有与岗位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 | | |
临床医生 | A30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30周岁以下 | 具有与岗位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 | 限高校毕业生 | |
精神卫生科医生 | A31 | 1 | 专科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取得与岗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具有与岗位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 |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