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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医疗总院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连州市医疗总院(下称总院)于2019年经连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连府办〔2019〕55号),总院下辖19家成员单位,现有职工2600余人,实际开放床位2035张。
为进一步加强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医疗总院人民医院不接受连州市医共体其他成员单位在职人员应聘(辞职一年以上的人员除外)。
(六)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要求详见《连州市医疗总院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医生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
(二)报名地点
连州市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连州市湟川中路3号七楼)。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执业证要求的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小一寸照片3张,填写并递交《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外地考生可通过快递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地址:连州市湟川中路3号连州市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周主任收,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本人负责。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报考单位人事科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应聘程序。
3.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需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
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周主任、陈女士、郑女士、黄女士,联系电话:**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方式,考试内容有理论考试、面试、操作考试、试工考核,根据岗位、专业、学历要求采用不同的考试形式。
(一)采用面试+试工考试形式的岗位,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成绩占60%,根据面试成绩并按分数从高到低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选。
(二)采用理论考试+面试+操作考试(或试工考核)考试形式的岗位,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考试(或试工考核)成绩占30%,并根据实际理论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理论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以及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操作考试(或试工考核)人选。
(三)如进入面试、操作、试工考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面试、操作、试工考试人选。
(四)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考试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者,按照面试主评委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优先),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格执行,体检费自理,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应聘单位规定的相关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合同制管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招聘的具体实施受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州市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与监督。
本公告由连州市医疗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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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名称 | 岗位要求 | 考试方式 |
口腔科学科带头人 | 1 | 本科以上 |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能熟练掌握口腔种植、口腔正畸、口腔修复工作,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二年二甲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麻醉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硕士 | 麻醉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面试+试工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硕士 | 外科学 | ||
神经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硕士 | 神经病学 |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硕士 | 内科学 | ||
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 面试+试工 |
急诊科主治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 临床医学 | ||
外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内科医师 | 5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
肿瘤放射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
肿瘤介入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 | ||
肿瘤放疗物理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核能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生物医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核科学与技术 | ||
血液净化中心医师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
产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
妇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
急诊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3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 | ||
新生儿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
儿科医师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
眼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 |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
口腔科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口腔医学 |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 | ||
皮肤科医生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
超声诊断医师 | 2 | 本科以上 |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口腔科医生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口腔医学 | 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检验技术人员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 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药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药学、药剂学 | 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药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肿瘤放疗技师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有医院放疗技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医务部干事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两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工作经验,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 理论+面试+试工 |
病案管理科质控员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临床医学 | ||
信息科技术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理论+面试+试工 |
设备科技术人员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 | 具有1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医疗器械相关部门的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理论+面试+试工 |
脑血流图医师 | 1 | 大专以上 |
| 临床医学 | 具有1年以上从事脑电图或脑血流图工作经历,年龄在要求35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康复治疗师 | 1 | 大专以上 |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学 |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学历。 | 面试+试工 |
眼科门诊技术员 | 1 | 大专以上 |
| 临床医学、护理、护理学 |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 面试+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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