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卫生人才紧缺的短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洱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人(其中,宁洱县人民医院8人、宁洱县中医医院3人、宁洱县磨黑镇中心卫生院2人、宁洱县勐先镇中心卫生院1人、宁洱县德安乡中心卫生院2人、宁洱县同心镇卫生院2人、宁洱县梅子镇卫生院2人、宁洱县德化镇卫生院1人、宁洱县普义乡卫生院2人、宁洱县黎明乡卫生院1人)。
三、招聘对象专业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专业(见职位信息栏)
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奖状、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笔试或资格审查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乡镇卫生院通过资格审查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笔试或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五、笔试
报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的人员由两家医院组织笔试,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人员不进行笔试,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7日09:00-11:00
笔试地点:报考县人民医院人员笔试地点在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报考县中医医院人员笔试地点在县中医医院四楼会议室。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乡镇(中心)卫生院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
2023年4月28日09:00-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
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面试地点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磨黑镇中心卫生院、勐先镇中心卫生院、德安乡中心卫生院、同心镇卫生院、梅子镇卫生院、德化镇卫生院、普义乡卫生院、黎明乡卫生院面试地点在县卫生健康局。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面试试卷根据招聘专业命制试题,每个专业命制两套试卷(A卷、B卷),每套试卷设3-5个题目(其中:专业问题占总题量的70%以上),当天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试开始前抽签确定。
(五)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面试评委、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通过查验后进入到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并将抽取的面试顺序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
2.考场面试
面试时间到,主评委通知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1)主评委组织完成回避程序。
(2)主评委安排计时计分人员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工具材料。
(3)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采取读题答题的方式,评委不宣读面试题目,题本摆放在考生席,考生可阅读和思考一题后回答一题,考生也可全部统一阅读和思考后统一依序逐题答题。
3.考场事项
本场答题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答题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评委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评委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评委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评委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评委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六)面试要求
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等,宣布应试纪律要求,组织考生及相关人员完成抽签等面试准备工作。
(七)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室、考生休息室。
面试设评委10组,每组3-7人(其中,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2-6人),由涉及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家抽取1组,完成本单位全部专业招聘面试工作。
面试考室设主评委席、评委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考生席,并成立评委小组,主评委为评委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2人、计时计分人员2人、引导人员1人。
(八)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各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出面试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待各单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考生到面试考室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取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
乡镇(中心)卫生院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宁洱县人民医院和宁洱县中医医院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通过笔试或资格审查、面试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或宁洱县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通知人员报到;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接到报到通知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在用人单位进行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通过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位待遇
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具体标准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宁洱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祁老师**
2.宁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3.宁洱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后老师**
4.宁洱县磨黑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普老师**
5.宁洱县勐先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罗老师**
6.宁洱县德安乡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陶老师**
7.宁洱县同心镇卫生院:**
联系人:周老师**
8.宁洱县梅子镇卫生院:**
联系人:蔡老师**
9.宁洱县德化镇卫生院:**
联系人:董老师**
10.宁洱县普义乡卫生院:**
联系人:刀老师**
11.宁洱县黎明乡卫生院:**
联系人:崔老师**
(二)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个人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并由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2023年宁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4日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其他 |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历 | 年龄 | ||||
专业技术岗 | 1 | 临床医学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 |
2 | 中医学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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