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

1946年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 5046

2023-1-31至2023-3-31

已结束

医疗博士岗、精神科医师岗、护理岗、放射技师岗、功能技师岗、营养技师岗
全职
招聘要求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安定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安定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1978131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引进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岗及精神科医师岗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3131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http://www.tmu.edu.cn/jswszx/)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331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adyyrsk319@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号天津市安定医院人事科)

3)所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简历电子版(应包括以下信息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户口/档案所在地、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是否全日制、个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主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PDF版);

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报考精神科医师岗的2022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PDF版);

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312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二)其他招聘岗位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3131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http://www.tmu.edu.cn/jswszx/)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2.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3269:00-1017:00

缴费时间:2023269:00-11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319:00-3317:00

笔试时间:20233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314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321414:00-16:30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为卫生专技岗。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3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312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http://www.tmu.edu.cn/jswszx/)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报考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安定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安定医院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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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学历要求

    素质测试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科目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仅限应届毕业生报名

    医疗博士岗

    卫生专技岗

    博士研究生

    免试

    免试

    5

    基础医学类(含下设二级学科)、临床医学类(含下设二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含下设二级学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2条要求

    精神科医师岗

    卫生专技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免试

    免试

    3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1条要求

    护理岗

    卫生专技岗

    本科及以上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护理学

    12

    护理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1条要求

    放射技师岗

    卫生专技岗

    本科及以上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影像(技)

    1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1条要求

    功能技师岗

    卫生专技岗

    本科及以上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影像(技)

    1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1条要求

    营养技师岗

    卫生专技岗

    本科及以上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营养学

    1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符合公告中招聘对象第1条要求

    注:专业审核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联系方式
  • 人事科 张老师去报名
  • 022-88188058
  • www.tmu.edu.cn/jswszx/
  •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天津市安定医院始建于1946年,2006年增名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成为天津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社会服务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天津市规模最大、业务种类最全、学科发展最优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

      医院建筑面积7.8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20张,年门诊量50余万人次,职工900余人,拥有副高及以上专家12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天津市131第一层次人才1人,研究生导师11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名。医院临床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焦虑障碍、儿童青少年及老年期精神障碍、物质依赖、睡眠障碍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设有普通精神科、心境障碍科、成瘾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科、临床心理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睡眠医学科、综合科、门急诊科、心理门诊、社区预防科、康复医学科、鉴定科等特色科室。

      医院下设天津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天津市安定职业培训学校,是天津医科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博士、硕士生培养点;是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获批天津市精神病学临床重点学科、获批天津市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医院与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国王学院、德国维尔茨堡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等建立了深层次的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多次举办精神医学国际性论坛。

      医院始终秉承“务实、进取、仁爱、奉献”的宗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面向“十四五”,医院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绩效管理、智慧医院”等为重点,以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契机,打造华北乃至全国高水平精神专科医疗机构 ,奋力开创现代一流研究型医院建设新局面。

      医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号

      邮编:300222

      电话:022-88188818

      传真:022-8818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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