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海内外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截止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
三、咨询和报名方式
具体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请直接与《简章》中各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5月05日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高、中级) | 岗位任务 | 招聘人数 | 政治面貌 | 年龄上限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单位网站链接 |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 高级/中级 | 具有较好的团队带领能力;在专业领域医、教、研方面均有较高水平。 | 2 | 不限 | 45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医学 |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并且发表较高影响力的SCI专业论文。论文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SCI专业论文2篇,每篇影响因子≥10;(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SCI专业论文累积影响因子≥30。 | zp.shwsh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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