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临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救护车驾驶员的公告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院核酸检测工作及救护车出车任务繁重(含各项指令性任务),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紧急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人、专职救护车驾驶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3人(检验2人、驾驶员1人)。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上进,热爱医学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医学检验岗位:
①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③具有检验资格证(检验士及以上)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
④具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PCR上岗证);⑤有专科检验培训经历及工作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的培训经历及工作证明情况)。
2.专职救护车驾驶员岗位:
①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③准驾车型C1及以上,5年以上驾驶经验,具备良好驾驶技术,有在恶劣天气和黑暗及复杂路况驾驶经验;
④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记录优良(以交管平台“安全驾驶记录”为准:近5年无“严重交通违法”,近5年无“交通事故”,近5年“一般交通违法”不超过10起),具有超强的安全意识;
⑤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具有超强适应能力;
(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本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
3.联系人:何老师135-6837-9735韩老师182-8495-9715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者需提供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培训经历、工作证明情况。逾期不再补报。
5.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或电话网络报名
②QQ邮箱上传相关资料
医学检验岗位:韩老师:**@qq.com
专职救护车驾驶员岗位:何老师:961644352@qq.com
③资料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视为报名成功(通讯不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内容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医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单数),进行面试测评取平均分。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进行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方式,结合面试成绩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为100分,面试占100%。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3.考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2月6日。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考试地点: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聘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择优聘用。体检在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到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来院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新聘入职人员岗位由医院统筹安排,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管理,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试用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严重违反医院相关制度;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4)发生重大差错及事故。
五、纪律与监督
1.所以考生务必提前备齐考生考核所需用品,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考试地点,理论考试迟到15分钟起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招聘由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监督电话: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廉勤委153-9772-8970(黄老师)青川县卫生健康局监察室**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有关信息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由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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