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3〕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建阳区卫健系统将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一批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7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补充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区属医疗卫生机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
7.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
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费用。
2.招聘方式
另行组织开展面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集中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日时间)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卫健局人教股(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74号,原西门小学)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
八、体检、考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卫健局及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程序,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十、政策咨询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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