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现就2023年上半年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1.嘉善县急救站
报名邮箱:190731002@qq.com;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2.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
报名邮箱:js84039566@163.com;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3.嘉善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报名邮箱:jshzyyy@126.com;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二、招聘计划
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学历、职称、年龄要求
1.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至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等,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5月1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后回复确认。考试当天,报名者需将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交招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才能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聘用公示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嘉善县卫生健康局:0573-84231051、**;
1、2023年上半年嘉善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2日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其他要求 |
精神科1 | 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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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2 | 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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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心理科 | 心理卫生学、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应用心理学专业是指考生的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医学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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