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对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聘对象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至28周岁(1984年11月19日至199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与下载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12月20日前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工作安排。
(六)面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进行,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的工作安排,请留意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通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体检和考察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看。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招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新招聘人员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内及时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公开招聘公告》在其它网站媒体发布外,随后的各类公告、信息均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次笔试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http://www.xianyang.gov.cn/channel_1/2013/1115/118632.html
附件1:咸阳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招聘岗位数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拟招聘人数 | 所需条件 |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56 | 市卫 生局 | 市卫生学校 | 全额 拨款 | 3 | 专技 岗位 | 教师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西医院校毕业。 |
57 | 教师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西医院校毕业。 | |||||
58 | 教师 | 1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西医院校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