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名额、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拟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3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条件详见《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3日(不含当日)至2005年3月23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5.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条件中带“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的专业可以是该专业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专业条件中不带“专业类”的是指具体专业名称(与专业类不同),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专业条件中既有专业类又有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其中之一,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同,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的在职(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对象详见《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8日8:00至2023年3月23日10:00
(三)照片审核时间
2023年3月18日8:00—2023年3月23日18:00
(四)缴费时间
2023年3月18日8:00—2023年3月24日18:00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的报名情况将于3月19日至3月22日每日10:00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前一天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3月23日不再公布。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报考者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5-30KB。
2.资格初审。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网上报名阶段,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报考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3.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4月3日8:00至4月9日9:30届时请网上报名已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政策性加分申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区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的规定,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2年以上,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参加四川省统筹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同样执行“优秀士兵”加分政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民乐路93号人力资源大楼418室)提供《报名表》(附件2)、服务证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奖励证书、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分为B、C二类:B类考《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C类考《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
《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具体分类详见《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23年4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23年4月下旬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原则上不受理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的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到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室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笔试准考证;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备案表);⑤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如有面试对象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对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未形成竞争(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优先;如再相同,增加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参加完体检项目的人员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凡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并经查实问题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资料齐备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编码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优先;如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转递至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九、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察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十、咨询
报考者因报考条件及其它相关事务需要咨询,均须在报名前或相应事前致电询问。为杜绝多头解释、传话误差,来电最好由报考者本人询问,未获肯定答复就参加,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咨询电话: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1: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资阳市乐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个及以上手机联系号码,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打印多份《准考证》,以防丢失。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岗位编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招聘条件 | 笔试科目类别 | 面试形式 | ||||
年龄条件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学位条件 | 其他报考条件 | ||||||
320013 | 管理岗位 | 2 | 全国 |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专科:护理类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无要求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 B | 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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