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中医学类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结构,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不需要笔试,直接进入医院面试程序。
二、招聘岗位
招聘根据医院专业岗位需求。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热爱卫生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体检结果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于2023年2月21日-3月31日将《宿州市中医医院2023年招聘中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附后)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上传至宿州市中医医院电子邮箱(zyybgs@163.com)。
(三)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由医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研究生和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我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合同,享受本院职工同工同酬薪资福利待遇,并优先按程序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及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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