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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心医院部分专业研究生补充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沧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898年,是沧州市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河北省区域性医疗中心。在2001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乘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聚焦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开创出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沧州市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临床管理中心、沧州市居家康养集团三大战略平台互为支撑、协力发展的新局面。2022年医院全年完成门急诊271.9万人次,住院床日174.67万个,出院18.59万人次,手术9.58万例,总收入40.64亿元。连续三登上艾力彼全国地市级顶级医院百强排行榜,2022年跃居全国第十二位、河北省首位。
医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沧州合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沧州临床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是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急性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介入培训基地、中国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级示范高级卒中中心、中国卒中中心培训基地、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房颤中心、全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罕见病诊疗医院成员单位、全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全国心血管病护理及技术培训基地、全国临床试验规范化培训进修基地试点单位等十六大国家级基地;设有韩雅玲院士工作站;拥有省卫健委批准的沧州市肿瘤诊疗中心、沧州市心脏病治疗中心、沧州市脊柱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关节外科治疗中心、沧州市体检中心等五大中心。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补录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意识。
4.符合医院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要求毕业后必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型硕士(取得规培证)、具有英语六级证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沧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补录需求表》
三、应聘程序
1、个人投递简历。
登陆沧州市中心医院官网(www.cz96120.com),点击右下方“人才招聘”,根据提示项目录入个人信息,请一定根据实际情况详实填写,为保证联系畅通,请务必填写后详细核实个人登记信息,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统一实行网络投递简历方式,网络投递后不需要电话确认,有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中添加。人力资源部将与考核前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注:医院官网为唯一简历和个人情况接收渠道。其他渠道均与本院无关,请个人做好鉴别。
2、资格审查、考核。
(1)人力资源部将于考核前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方式以短信通知及后续通知为准)。
(2)组织考核:医院人力资源部将于考核前7天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时间等具体事宜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3)应聘者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取消资格。
3、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沧州市中心医院关于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对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体检、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等相关程序。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后续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及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应聘程序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及考核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6号
沧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沧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求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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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要求 | 计划人数 | 备注 |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博士专业不限,根据专业不同采用一人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待遇。 | ||
硕士研究生 | 内科 | 急诊、重症专业 | 3到5 | 1、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有执业医师证。2、211和985高校、双一流高校、专业型硕士(取得规培证)优先考虑。3、2023年应届及往届硕士生均可报名。 |
消化内科专业 | 1到2 | |||
肿瘤内科(含放疗)专业 | 2到4 | |||
感染内科专业 | 4到6 | |||
心血管内科 | 2到3 | |||
神经内科、精神卫生(临床心理) | 3到5 | |||
风湿免疫科 | 2到3 | |||
外科 | 普外科(含外科窥镜)专业 | 5到7 | ||
骨科专业 | 12到14 | |||
泌尿外科专业 | 1到2 | |||
神经外科(含神经血管介入)专业 | 5到7 | |||
心、胸外科专业 | 2到3 | |||
放射介入专业 | 2到3 | |||
麻醉专业 | 1到2 | |||
疼痛专业 | 2到3 | |||
儿科 | 小儿内科专业(含新生儿) | 7到9 | ||
五官科 | 眼科专业(含眼视光、眼整形) | 8到10 | ||
耳鼻喉专业 | 2到3 |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超声医学专业 | 4到6 |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 | 4到6 | |||
行政后勤岗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社会医学、行政管理、流行病统计等卫生管理类、科研管理类相关专业。 | 10到15 |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信息类相关专业;2、生物医学工程、自动化等设备类相关专业;3、财经、统计、会计类相关专业;4、其他行政后勤管理相关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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