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黄浦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办法,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各事业单位,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技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事业单位自主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人数:49名。
(二)招聘岗位:医生、护理、检验、药剂、康复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紧缺专业或优秀人才年龄可适情放宽至45周岁左右。
(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学位视岗位而定。
(四)户籍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标明应聘单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应聘材料不退还)或相应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筛选。
(四)笔试、面试: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数,经资格审核筛选后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名单。笔试达到规定合格成绩的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五)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录用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人员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待遇和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按规定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对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见习期。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63262020-80837
联系方式:hpwjwzzrs804@163.com
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对象 | 最低工作年限 | 年龄上限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面试比例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中医医生 | 运用适宜的中医医疗技术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专技岗位 | 专技高级 | 非应届毕业生 | 五年 | 40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03 | 4:06 | 中医学 | 身体健康;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2010年以后毕业需取得符合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医生 | 运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专技岗位 | 专技初级 | 非应届毕业生 | 二年 | 35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03 | 4:06 | 临床医学 | 身体健康;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2010年以后毕业需取得符合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护理 | 正确、及时执行医嘱,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正确、规范书写各项护理记录,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 专技岗位 | 专技初级 | 非应届毕业生 | 二年 | 35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03 | 4:06 | 护理学 | 身体健康;具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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