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城市,素有岭南古郡、千年陶都、英雄故里、海豚家园、魅力之城”的美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0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2,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职称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综合岗位,中级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岗位,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五)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七)有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八)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上午8:00至6月20日下午18:00(以投递到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相关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考人员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报考综合岗位的请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邮箱:qzsrcb@126.com,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请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邮箱:qz2861605@163.com。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到现场参加招聘活动,不接受现场、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1.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钦州市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4),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5),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于招聘工作组收到报名邮件后的15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予以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审核通过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
(三)组织考试
主要采取在钦州市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中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成绩。具体安排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对符合《钦州市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人才支撑若干措施》条件的,还可享受人才生活补贴、入住人才公寓、医疗优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详见http://www
.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本次招聘将另行发布具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且可能需要按照上级要求对相关要求进行动态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动态信息将第一时间在钦州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钦州人才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动态信息,同时并保持手机畅通,留意查阅提醒短信。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注意对于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须要提前进行准备的要求,须详细知悉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无法达到本次考试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七、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人才办(**)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灵山县委人才办(**)
浦北县委人才办(**)
钦北区委人才办(**)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
2、钦州市2022年夏季集中招聘人才岗位需求表(医疗卫生岗位)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或 | 其他要求 | 招聘 |
专技岗位 | 儿科学、妇产科学、眼鼻咽喉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研究生/硕士以上 | 医师 | 5 |
专技岗位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研究生/硕士以上 |
| 1 |
专技岗位 |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 本科以上/学士以上 | 副高职称及以上 | 3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