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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4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68个,拟招聘105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专业、职称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45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统招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要求取得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3.2023年统招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求:包含2021年和2022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7月毕业离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0日(含)。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3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白杨东路19号院)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户口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登录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二)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五)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2: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招聘岗位 | 职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拟聘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专业工作年限 |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招聘范围 | 招聘方式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临床医师 | 负责临床医疗等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三级 | 5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35岁以下 | 1年及以上 | 是 | 1.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1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经历;2.2012年(含)之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 社会人员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超声影像科医师 | 负责超声影像检查、诊断、出具报告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三级 | 1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35岁以下 | 不限 | 否 | 社会人员需具有:1.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1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经历;2.2012年(含)之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不要求) | 不限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公共卫生医师 | 负责预防保健与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级 | 1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预防医学 | 40岁以下 | 4年及以上 | 是 | 具有主管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4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 社会人员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药师 | 负责药品调剂、发放等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三级 | 1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药学 | 30岁以下 | 3年及以上 | 是 | 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3年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 社会人员 | 笔试+面试 | 否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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