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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成都医学院拟对2023年人员招聘计划中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直接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医学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 |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成都医学院”。
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秉承“博
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坚持“以医学学科专业为主,医理、医工、医管结合,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定位,形成了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的办学格局。
学校2000年开办本科教育;200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牵头成立的“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四川省首批“2011计划”项目;2016年以优良成绩成为省内首家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高校;2017年获批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2019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2年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成都医学院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发布岗位之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亦可以参加本次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和宁缺毋滥”原则,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院(系)、学校两级专家组考评,考评合格上报学校审议并产生拟聘人员,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成熟一个聘用一个。
四、招聘对象、待遇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海内外直接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待遇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可按事业编制内引进,也可编外聘用,具体待遇面议。
(三)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须符合成都医学院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所列专业和学位等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报名,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或报名表,以及应聘支撑材料(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或复印件,论文检索情况、课题立项或结题情况、科研获奖情况、专利发明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或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院级和校级评审。
(三)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须在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拟编外聘用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人事处按学校意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拟编内聘用的,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审批的拟聘人员。
(五)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于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cyrsc@cmc.edu.cn
(简历以“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命名)
监督电话:**(成都医学院校纪委办公室)
**(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成都医学院
2023年3月7日
招聘单位 | 岗位编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学位/或职称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临床医学院 | lc01 | 专业技术 | 临床教师 |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 医学(学科门类) |
基础医学院 | jc01 | 专业技术 | 生理学教师 |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 | |
jc02 | 专业技术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师 | 医学(学科门类) | ||
jc03 | 专业技术 | 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 | 医学类;生物学(一级学科) | ||
jc04 | 专业技术 |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教师 | 医学类;生物学(一级学科) | ||
jc05 | 专业技术 | 病原生物学教研室 | 医学类;生物学(一级学科) | ||
jc06 | 专业技术 | 人体解剖学教师 |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 | ||
jc07 | 专业技术 | 免疫学教师 |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生物学 | ||
药学院 | yx01 | 专业技术 | 药理学教师 | 一级学科:药学 | |
yx02 | 专业技术 | 药物化学教师 | 一级学科:药学 | ||
yx03 | 专业技术 | 药剂学教师 | 一级学科:药学 | ||
yx04 | 专业技术 | 药物分析教师 | 一级学科:药学 | ||
yx05 | 专业技术 | 中药学教师 | 一级学科:中药学 | ||
yx06 | 专业技术 | 临床药学教师 | 一级学科:药学 | ||
检验医学院 | jy01 | 专业技术 | 医学技术教师 | 医学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 |
jy02 | 专业技术 | 食品加工与安全教师 | 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 | ||
护理学院 | hl01 | 专业技术 | 护理学教师 | 一级学科:护理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心理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sw01 | 专业技术 | 生物制药教师 | 一级学科: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
sw02 | 专业技术 | 生物技术教师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 | ||
公共卫生学院 | gw01 | 专业技术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教师 | 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 | |
gw02 | 专业技术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教师 | 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gw03 | 专业技术 | 循证医学教师 | 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 | ||
心理学院 | xl01 | 专业技术 | 心理学教师 | 一级学科:心理学 | |
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 | xl02 | 专业技术 | 应用心理学教师 | 一级学科:心理学 | |
老年健康学院 | lj01 | 专业技术 | 中医康复学教师 | 医学(学科门类);法学(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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