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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景泰县人民医院
医院简介
景泰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与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99张,核定编制330人。现拥有CT、DR、DSA、乳腺DR、彩超、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腹腔镜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及HIS、LIS、PACS等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解决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根据白银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白组通字〔2019〕146号)、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3号)精神,现就景泰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5名。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岗位需求及条件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
6.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成立景泰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景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健康景泰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二)组织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①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6日17:30止。
②报名邮箱: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852878189@qq.com。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须为扫描件,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各文件命名为“证件类型+姓名”(如“毕业证书张三”、“报名表张三”)。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打包电子邮件发送,邮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者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
①时间:2023年6月3日
②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体育场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景泰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③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④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网络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其中相关证件需为原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岗位及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我院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以资格初审结果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和报名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招聘。
(五)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若有时间变动,发布补充公告,以补充公告为主。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核对身份信息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时仍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
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为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分数低于60分则取消其综合能力答辩资格。
面试答辩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答辩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考察
由医院组织考察,采取实地、函调等考察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并审查其相关证件,对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对考察中个别存在疑问的考生,我院将联系相关单位进一步查证。
考察完成后形成书面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景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引进人员,经报景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和工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之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规培期除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纳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按照中共景泰县委、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泰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发〔2022〕48号)落实相关层次人才补贴。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为自2017年起通过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14万元(其中生活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
2.普通院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医学类一本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为自2017年起通过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8万元(其中生活补贴5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
3.医学类二本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补助5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万元,住房补贴2万元)。
引进人员规培期内不发放人才补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异动(调动、辞职、考研),凡在服务期内异动的人员,须将已享受的人才补贴全额退返,并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县医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报考者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人才引进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人才引进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七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人员,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景泰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民医院 **
县卫健局**
咨询电话:
张老师 **,陈老师 **(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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