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高台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含助产专业)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保证通过资格证考试,否则予以解聘)。
3.热爱护理、助产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诚实、勤奋,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5.口才好,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教学演讲能力。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有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高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七楼东侧)
3.报名要求: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招聘资格。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考试。同时,根据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可采取设定最低分数线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聘用。
(三)考试考核考核工作采取笔试、护理技术操作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护理技术操作成绩占50%、面试占10%。四、人选确定
1.拟聘人选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的招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拟招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本人招聘资格,依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人员重新进行体检。
3.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五、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岗位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薪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医院予以解聘。六、组织领导及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高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
高台县人民医院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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