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

1946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26人

 5540

2023.5.4-2023.5.11

已结束

口腔科医生、临床科室护士、临床科室医生、口腔外科医生、精神心理科医生、临床医技科室医生
全职
招聘要求

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学院官网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xjj.htm)。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详见附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应为1992年5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为1987年5月3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5月3日后出生)。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七)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者需满足我校2023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附属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按照学校官网发布《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1.电子简历;

2.《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带姓名),jpg格式,不超过300k,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报名材料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mdjyxyrsc01@163.com,未按照要求发送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1日17时。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5月15日17时前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布,应聘者自行查看,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带姓名),jpg格式,不超过300k,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等均不予审核。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应聘者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在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必须填注,否则不予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

4)《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相关部门盖章,已就业由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由所在社区或学校盖章);

5)《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附件5);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历的认证报告);

7)学位认证报告(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位的认证报告);

8)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须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4)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需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

2)提供材料有缺漏,并不能按时补齐相关材料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考生自行填写准考证电子版并彩色打印,经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笔试科目请查询招聘计划(附件1)。

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者自行查看,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2.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人数按照3:1的比例进行,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关。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按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应聘者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应聘者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或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常规检查项目。

六、公示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http://www.mdjm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复查复核

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精神心理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

八、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九、其他

(一)录用人员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一个月内不能转递个人人事档案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就业通知书原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实行“师德医德一票否决”,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行为的,予以解聘。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入职四年内不允许岗位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谢老师办公电话:**

牡丹江医学院纪委办公电话:**

十一、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上半年牡丹江医学院用人需求计划表(编制)

附件2: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

附件4: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附件5: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附件6: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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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

    数量

    招聘条件

    备注

    考试科目

    笔试内容及比例

    学历

    学位

    学科、专业

    口腔科医生

    1

    研究生

    硕士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同等条件下,有执业证和规培证者优先

    口腔医学综合

    口腔解剖生理20%口腔内科学40%口腔修复学20%口腔外科学20%

    临床科室护士

    2

    研究生

    硕士

    100209护理学

     

    护理学联考

    内科护理学30%

    临床科室医生

    15

    研究生

    硕士

    1002临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

    四证合一

    临床医学联考

    内科学35%外科学35%妇产科学15%儿科学15%

    口腔外科医生

    1

    本科

    学士

    100301口腔医学

    两个同等对待

    口腔医学综合

    口腔解剖生理20%口腔内科学40%口腔修复学20%口腔外科学20%

    精神心理科医生

    2

    本科

    学士

    100205精神医学

    两个同等对待

    精神病学

    精神病学100%

    临床医技科室医生

    5

    本科

    学士

    100201临床医学、100203医学影像学

    中级职称及以上

    临床影像联考

    内科学20%外科学20%妇产科学10%儿科学10%医学影像诊断学25%医学超声影像学15%

    联系方式
  • 人事科、医学院人事谢老师自己报名 代报名  看微信免费
  • 045****2072 045****4203  免费看电话
  • www.mdjyxyfshqyy.org.cn/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导航
  • 0
  • 0
  • 单位简介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前身绥宁军区医院)坐落于具有“林海雪原”美誉的塞北名城牡丹江市。始建于1946年,沐风栉雨76年,以红色血脉为引领,传承“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技术领先、服务优质、运营高效,致力满足区域医疗需求。是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医学及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级重症集中救治区域中心、境外输入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牡市首家互联网医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2021年医院在全国1355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考排名403名,跨入全国500强,由B+级晋升为B++级,在全省综合排名第四,在牡丹江市连续排名第一。CMI值1.03,位居全国246名,在全省排名第四。

    医院占地面积1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使用面积7.19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200张。现有党政管理机构23个,业务科室机构39个,职工1676人。现有高级职称363人,博硕以上学历375人,其中博士44人(在读15人),省级龙江名医23人,省级龙江名中医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二级教授5人,黑龙江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省卫健委优秀强基层龙江名医1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后备带头人1人;牡丹江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牡丹江市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9人,后备学科带头人14人,市医学知名专家22名,学科重点人才30人。

    医院立足省级重症集中救治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注重人才“外引”和“内培”机制,坚持医、教、研一体推进。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牡丹江医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1个,市级重点学科4个,市重点专科4个。有“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级心衰中心、国家级房颤中心、国家级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国家级消化道早癌防治中心、国家级高级认知障碍中心、国家级神经介入建设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学科规范化建设中心、国家级前列腺癌诊疗一体化中心、省东南部地区危险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急救快速通道、省肿瘤介入专科联盟区域分中心、骨盆微创救治中心”13个。神经内科获批省内唯一一家“黑龙江寒地脑血管病与认知相关疾病专家服务基地”第八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神经外科成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脑出血外科诊疗《筹建)基地”。

    医院注重大力发展亚专业,实现“外科微创化、内科外科化、麻醉普及化、日间手术常规化、临床康复一体化”的突破,不断提高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急危重症、疑难杂症病人的救治能力。四级手术、日间手术在省东南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微创手术在黑龙江省遥遥领先。

    近10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9项,省自然科学基金13项,省重大科研课题2项,厅局级科研课题458项;获科研奖项96项,其中省科技进步奖21项,厅局级科技进步奖75项;获省卫健委新技术应用奖89项,其中一等奖24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35项;发表论文3386篇,其中三大检索机构收录295篇,北大核心108篇;发表论著645部。

    医院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及住培医生的完整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院本科生、研究生、住培医生、实习、进修人员2885人。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四年来,取得教学改革项目24项,教学成果奖14项;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共有教师579余人,硕士生导师152人;现有教学实验室32个,其中设有临床技能中心实验室、影像智慧实验室、远程超声影像示教室、医学影像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多个现代化实验室。

    医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坚守公益属性,始终将社会责任放在首位。2020年4月,医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主院区清空救治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在多轮疫情防控救治过程中,实现了诊疗零死亡、零感染、零压疮、零差错的“四零”战绩,赢得社会广泛赞誉。积极倡导并实践的“龙江名医下基层”活动,成为区域引领卫生领域的亮点工程;医院建设医联体单位152家,在牡丹江市牵头组建专科联盟,通过传、帮、带助力基层医院综合能力的提升,惠及百姓。

    医院始终恪守“公立为民、以人为本、仁爱救治、守护健康”的服务宗旨,发扬“仁爱、团结、创新、奉献”的红旗精神,时刻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现代化区域医疗中心和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为龙江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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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培:妇产科、临床病理科、耳鼻咽喉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8.5-2024.8.9
  • 消化内科病区医生、神经内科医生、血液科医生、康复医学科医生、肿瘤科医生、眼科医生、心血管内科病区医生、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医生、皮肤性病科医生、麻醉科医生、超声科医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医生、药学部药师、感染监控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师、中西医结合科护士、临床科室护士、助产士、精神心理科医生、传染科病区医生、小儿内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急诊医学科外科医生、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骨科、介入血管科导管室介入技师、口腔颌面外科病区医生、小儿外科医生、磁共振科技师、物理诊断科医生、兴平社区中医师、设备信息中心科员、第一临床医学院辅导员、人力资源部科员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6.24-2024.6.28
  • 中西医结合与老年病科、风湿免疫科/变态反应科、肿瘤内科放射物理师、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消化内科、血液科、口腔科、康复中心康复医学科、眼病中心、肝胆胰胃肠、胸外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产科、美容整形、影像中心核医学科、药学部药师、护士、急诊医学科内科、小儿外科、急诊医学科外科、骨外科、精神心理科、肾脏内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眼病中心视光中心、影像中心磁共振科、物理诊断科、影像中心核医学科、影像中心超声医学科、财务科会计、第一临床医学院辅导员、党政综合办公室法规科
    本科起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11.30-2023.12.8
  • 规培/住培
  • 1、住培:妇产科、临床病理科、耳鼻咽喉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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