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陇县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2019年宝鸡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补充招聘公告》,经县政府同意,为我县卫生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30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3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5、专科学历者限定宝鸡户籍。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在陇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劳资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达到60分线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综合考察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现实表现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县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
(二)待遇
此次补充招聘人员,待遇与“陇县2019年全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附件下载>>>
陇县2019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计划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