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县疾控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财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学、会计与审计专业。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和办公软件,且电脑操作娴熟,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男女不限。
4.连城县户籍(是指:2024年6月19日前常住户口在连城县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止(正常上班时间)。
(二)现场报名地点: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楼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报名应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3.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两张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以考核财务相关知识能力为主,总分100分。
(三)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若仅需面试,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数字,小数点后第2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若需笔试,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考试成绩。
四、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份,具体的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需准时到达候考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最后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缺席,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审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连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综治审查表和个人征信报告,由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审核。
七、工资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审核等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疾控”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实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面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成绩无效、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