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2人

 200

2023-11-17至2023-11-24

已结束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任教师(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任教师(男)
全职
硕士起
招聘要求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0个岗位共40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位1个1人,专业技术岗位9个28人;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管理岗位4个4人,专业技术岗位6个7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4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外语等级等要求,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期间,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rczp.zcmu.edu.cn/apply/index.action)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附属第二医院岗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登陆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系统(http://rszp.xhhos.com)进行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资格确认。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到考率,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笔试资格确认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24日17:00至2023年11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笔试资格确认。特别提醒:未按期进行笔试资格确认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23年11月27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定于2023年12月2日(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23年12月5日(周二)通过学校或附属医院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外语等级等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rczp.zcmu.edu.cn/);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招聘网(http://rszp.xhhos.com);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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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ww.zcmu.edu.cn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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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创于1953年6月,时名为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医学院,校址位于杭州市庆春街原浙江大学旧址;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2月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9月富春校区(滨江学院迁建工程)投入使用,开启两校区办学模式。学校占地千亩,总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杭州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等,举办1所独立学院(滨江学院)。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附属温州市中医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9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医学技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0个专业学位点,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1900余人。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博士研究生5200余人、学历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名中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5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8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设了中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学、药学等医类及相关本科专业34个,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中医骨伤科学、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11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建有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一批省部级以上教学平台。2001年获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优秀,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学校建有血液病、免疫风湿病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0个、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2个、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6个,以及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5个。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ClinicalComplementaryMedicineandPharmacology》(简称CCMP)《浙江临床医学》3种学术期刊,CCMP入选2021年度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高起点新刊。

    学校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开展战略合作,共建地方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专家工作站等校地合作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2年12月30日,由我校和金华市政府共建的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浙中实验室)正式揭牌成立。先后与省国贸集团等百余家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实验室、博士工作站等产学研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传承创新。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日本等5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60多个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南非西开普大学建立孔子学院,在突尼斯建有一所海外分校,在罗马尼亚、以色列、白俄罗斯、新西兰建有海外中医药中心,建有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学校是首批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首批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建有浙江省来华留学生中医文化教育基地,招收了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境)外学生。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理念,倡导“求真、求实”的校风,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的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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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术带头人(儿童康复科)、临床学科骨干、专任教师(康复科)、专任教师(针灸科)、专职科研人员(针灸研究室)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2.9.19-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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