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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对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简化程序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10名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自2024年10月25日起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imen.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前一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专业测试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语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专业测试总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考试最终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紧缺专业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3: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书
祁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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