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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4人,具体见《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年龄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6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职称条件
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学历(职称)条件之一:
1.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附属合办学院、独立学院);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同时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四)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在报名环节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5年8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3.学历、职称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五)不予引进情形
1.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回避情形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8.扎兰屯市在编在岗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上级规定不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5),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9:00—12:00,14:00—17:00),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③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传PDF扫描版,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二)人岗相适评估
1.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按照每个职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如遇小数后2位成绩相同情况,则按小数后第3位成绩确定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如仍相同,由市卫健委研究议定加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2.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人岗相适评估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设定60分最低分数线,凡评估成绩低于6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按照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成绩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综合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进入笔试加试环节的岗位、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笔试加试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人选名单,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
(三)调剂
调剂工作在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公布后开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如某岗位人岗相适评估人数少于等于1人,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该岗位资格复审无可递补人员,则启动调剂工作。调剂人员从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且服从调剂人员中选定,具体选定标准,从符合调剂岗位最低学历条件和专业限制人员中按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调剂岗位拟回引人数等额确定调剂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引才单位负责。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印证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二学位、二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由市卫健委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卫健委提出审查意见,形成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告及具体人员名单,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体检
1.体检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应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市卫健委应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市卫健委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一般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市卫健委综合人岗相适评估、体检和考察结果,召开市卫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结论,并形成确定拟引进人员的报告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七)公示与聘用
市卫健委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市卫健委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引进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放弃引进资格或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人岗相适评估且评估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落选者,纳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1年,自成绩发布当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内,如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有引才需求,可由市卫健委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引进“储备库”内人才资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召开评估会,为各单位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人才,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具体考察流程及后续工作参照本方案相关程序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纪委监督。对引才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名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4.引才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1.在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3.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应聘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程序、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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