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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关于公开选聘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印发的《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配办法(试行)》(镇卫发〔2023〕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在编在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开选聘县直医疗机构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一)选聘名额:共计17名。
(二)选聘对象: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计服务中心)在编在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服务期内人员及各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6.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3.试用期内或者基层服务期未满的;
4.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有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选聘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集中评分、公示、聘用等程序,选聘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具体选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8:30至1月12日17:30。
2.报名地址:县卫健局综合股。
3.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县卫健局初审后提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1)《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聘报名表》;
(2)《县直医疗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选聘民主测评汇总表》(见选配办法);
(3)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选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涉及评分表内容的相关印证资料;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由从事该岗位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具体到月份),医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4)在报名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县卫健局综合股,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加评分人员名单。
四、选聘工作评分
根据《评分标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照选聘岗位人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分数相同情况的,按照职称高低、执业资格考取时间先后(其中医师以执业医师资格证考取时间为准)、工龄长短等优先选聘。
五、公示
根据集中评分,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需与所选聘人员签订在聘用岗位工作3年的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配办法(试行)》,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选聘人员资格审查、评分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由镇巴县县直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6-6712187 监督电话:0916-6733489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中共镇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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