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龙岗乡卫生院招聘护理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岗位、专业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名资料
即日起有意向者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提供本人简历、2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至龙岗乡卫生院门诊三楼办公室报名,招满为止。
三、聘用
卫生院将通过院务会成员“择优”讨论拟聘人选,并向卫健委汇报后,再向社会公布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按照《龙岗乡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应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院长
电话:**
手机:**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