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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元阳县中医医院前身为元阳县新街镇卫生院,1987年4月,经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新街镇卫生院的基础上成立元阳县民族中医院,2013年1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元阳县民族医院整体转型为元阳县中医医院,恢复中医医院独立建制,在元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县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在历代医院全体职工的辛勤付出下,医院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全县各族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院的发展和建设,抢抓政策机遇,强化医院内涵建设。
为加强元阳县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医疗、护理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院用人需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收费人员2名、药剂科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布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尊重领导,团结协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特殊专科特长、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在原单位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等可优先录用;
7.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月31日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6.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
7.原在我院工作自动离职或被解除合同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法:以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之前投递过简历的也需要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1)、收费人员到元阳中医医院综合楼四楼,联系人普老师,联系电话:**;(2)、药剂师到外科住院楼一楼,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时间和地点:报名时现场审核;
2.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元阳县中医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携带本人简历一份,自荐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有效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岗位条件所有需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聘用待遇
1.按照元阳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职工待遇发放;
2.职业发展:提供职业晋升通道和良好的发展空间,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外出进修机会。
五、招聘程序
考生统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只面试,不笔试。
(一)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点(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地点:医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二)计算考试成绩,确定录用名单,择优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顺序依次招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分别以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学历、有“二甲”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依次排列招聘。考试成绩将在医院综合楼一楼进行公示。
(四)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加传染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2024年1月23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接到通知后按时上岗,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五)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拟定聘用人员,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流程办理进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并经查实,不予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公示期过后不再反映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最后公布成绩高分递补录用下一名。
公示期过后,拟聘人员根据通知报到时间到院办(人力资源科)报到,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医院将根据所在科室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给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在岗试用期间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特别提醒: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果因为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自己负责;3.通过所有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接到报到通知后,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院办(人力资源科)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职资格。
本公告由元阳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元阳县中医医院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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