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医院(西北大学附属第—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第—人民医院)

1941年 501-2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10人

 309

2024-3-4至2024-3-8

已结束

超声科医师、儿科医师、急诊外科医师、心理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财务会计、设备管理
全职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7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3: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29-12333、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85455300。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1: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

3:西安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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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于 1941 年,隶属于西安市卫生健康委,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粉巷院区)占地面积15386㎡,建筑面积 38308 ㎡。医院编制床位 700 张,实际开放床位777张,内设西安市眼科医院、西安市心血管病医院及 60个临床医疗和医技科室,设有陕西省眼科研究所、陕西省眼科疾病临床医学诊断研究中心、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西安市心血管病研究室、西安市皮肤病研究室、西安市临床超声医学研究室、西安地区超声诊断专家会诊中心以及西安市眼库。现有员工 1600 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0余人 ,博士、硕士学历 300 余人。
    眼科(西安市眼科医院)是陕西省及西安市医学重点学科,拥有眼科教研室及临床研究生教学点,临床开设20个眼科亚专业,已经建设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集医、教、研为一体的西部地区现代化眼病专科医院。
    隶属于西安市第一医院的西安市眼库是西部地区成立最早的规模最大的眼库,已先后与斯里兰卡国际眼库、美国国际眼库及美国西雅图眼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陕西省红十字眼库设在医院。
    依托于医院的陕西省眼科研究所是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分子生物学、细胞工程、微生物、临床药物研究、生化免疫病毒、干眼病等多个研究室,能够开展眼干细胞研究、细胞分子研究和基因重组、基因克隆、生物工程角膜等科研工作,多年来共获得国家、部、省、市科研成果 50 余项。
    心血管病科(西安市心血管病医院)是陕西省临床重点专科、西安市重点学科。设有五个病区,并附设 CCU 病房、心脏介入室和心血管病研究室。主要开展冠心病的各种介入治疗,永久起搏器植入,心律失常射频消融,心力衰竭的再同步化治疗,冠脉搭桥术,先天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复杂先心病的手术治疗,风湿性心瓣膜病球囊扩张,瓣膜置换,周围血管病变的介入治疗及手术治疗和心血管康复治疗。
    干部病房科(老年病科)是西安市成立最早、规模较大、专业设置较全的以干部保健和老年病研究与诊治为主的科室,是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优势专科。
    急诊科是陕西省临床重点专科,拥有完善的急救队伍和设备,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合理布局,建立了急、危、重伤病员绿色通道。卒中中心、胸痛中心、重症监护病房(ICU)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的内、外、妇、儿、口腔、耳鼻喉、皮肤、中医、康复医学等科室也具有鲜明的专业技术特点和较强的综合实力。
    医院拥有国内先进的诊疗仪器,配备高场磁共振、高端双源 CT、高强度超声聚焦治疗系统、数字化减影系统、眼科 OCT、全/半飞秒激光系统、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菌质谱鉴定系统等百万元以上设备数十台。
    近五年来,医院先后获省、市各级科技进步奖励 9 项;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资助项目 80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8 项、省部级 57 项;获得国家专利 42 项;出版专著15 部,SCI收录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800篇。
    医院是陕西省眼科临床疾病诊断中心、《实用放射学杂志》挂靠单位;是西安医学会检验分会、眼视光、老年医学分会、健康体检分会的主委单位,为西安市病案管理、手术供应、健康体检质控中心的依托单位。
    近年来,在省、市卫生健康委的支持下,医院先后与 5 家二级医院和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医疗联合体;2017 年由医院牵头组建的眼科专科联盟,已辐射至包括新疆喀什在内的西北地区 16 家成员单位。
    医院注重在传统的医疗服务中融入更多人工智慧、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实现了医疗、医技、物资设备管理、采购和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全信息化覆盖;在西北地区医疗界率先迈进移动互联网时代。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就医需求,经西安市政府批准,西安市第一医院迁建高新区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新址位于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净用地约264亩,建筑面积约41.3万平米,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米,设置床位1500张,停车位2600个。
    2022年10月10日,西安市第一医院高新院区开始试运营,医院的迁建突破了长期以来发展空间受限的瓶颈,未来将以迁建高新区为契机,充分发挥三级综合医院的带动作用,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业务重心转移,(粉巷)院区逐步过渡到以老年医学为主,康复、中医学科为辅的老年病专科医院,新老院区统一管理,业务互补,使医院成为学科优势明显、人才梯队合理、医疗服务与质量领先、创新能力与教学水平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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