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中医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合理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助推我院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办公厅《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11〕22号)和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2019〕64号)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张掖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张掖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张掖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条件、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符合甘肃省公务员体检标准。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招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13:00—16:00。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体育场,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
3.报名须提供:报考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及相关工作的简历。省、市、县、区内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辞职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表、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核结果提交医院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招聘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现实表现、专业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本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
以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本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对象.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由医院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并报市卫健委研究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取得拟聘用资格,须提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不能提供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张掖市中医医院)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张掖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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