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医医院关于2023年3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补充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公益性岗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中药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和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四)招聘的具体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通过临沧市中医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期限是2023年2月27日至3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9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2023年3月10日18点以前完成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156号(临沧市中医医院三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核
1.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临沧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毕业证或学位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辞职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六)公示。以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公示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5天内书面向市卫健委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时必须有市卫健委、临沧市中医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察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试用考核的部门出具考察考核结果交到人事科,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守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临沧市中医医院
2023年2月27日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中药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 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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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 会计学 | 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 |
管理岗位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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