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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为做好2024年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卫健委具体组织协调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和招生情况进行调配。委托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各培训基地开展招生,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正、公平、有序。
二、招录对象(见职位信息栏)
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中,科学学位博士毕业研究生培训年限为3年。培训专业分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参加中医全科专业培训)。
三、报名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二)外省生源(福建省外〈或海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且非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的本省“单位人”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外省生源的“行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培训中心组织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报名。
(三)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112.54.44.105:18088/portal/logi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已取得的提交)、同意函(“单位人”提交)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于培训报到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不同身份类型对象报名时间如下。
1.外省生源“行业人”:6月22日8:00至27日17:00报名。资格考试定于7月2日晚17:30—19:30。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7号楼15层远程会议室。请考生提前下载医学电子书包APP,用手机进行考核。
2.“单位人”和本省“行业人”于6月22日8:00至7月2日17:00报名(报名系统说明见附件2)。
(二)填报志愿
每个报名人员应在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2个志愿,并选择是否志愿“服从调剂”。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的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三)审核
1.网上初审
6月22日8:00至7月3日17:00由培训基地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复核
进入面试时,培训基地应现场审核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学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五、通知面试
培训中心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发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尽快电话或短信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7月4—9日。
2.第二志愿:7月10—14日。
3.志愿统一调剂:7月15—16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面试成绩等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当天,将已通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人员在培训网上进行标记上报。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培训中心根据各基地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进行统一调剂,如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不足时不予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七、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8月31日前,各培训基地须完成报到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全部录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基地通知。
(二)培训对象必须分别和培训基地、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行业人”仅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单位人”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等内容。
(三)9月3日前,各培训基地必须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培训中心备案(设区市级及以下医院培训基地须同时报所在地设区市卫健委备案),电子版报送至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八、待遇保障
(一)落实国家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明确待遇保障。培训基地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确保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对全科等紧缺专业在待遇上可给予适当倾斜。培训基地招收简章中应明确各类培训学员的待遇组成及相关补助金额、“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留聘政策、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协议)及社会保险缴纳措施、是否提供免费住宿或有偿住宿等内容,做好宣介。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完善个人信息时须仔细阅读“人员类型”相关说明(因“单位人”和“行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并据实选择,选择后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培训报名审核后不再更改,请报考者认真谨慎选择。
(三)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四)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五)2016年7月1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
(六)各设区市卫健委、各住培基地要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并及时转发本通知。
培训中心联系人:肖霖桢
联系电话:0591-83211133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602号福建省人民医院
省卫健委中医二处联系人: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网络技术咨询:400-001-8080
1、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临床培养)基地招生计划数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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