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38人

 1358

2024.7.18-2024.7.24

已结束

临床医生、中医医生、护士、药剂、检验、影像、公卫、B超、口腔
全职,社招
大专起
有编制
招聘要求

2024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进一步充实澄迈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解决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澄迈县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职位共计38人,招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派驻农场”人员岗位。计划招聘5人,使用相应镇医疗机构编制(澄迈县昆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迈县仁兴镇西达卫生院招聘人员由澄迈县仁兴镇卫生院派驻,澄迈县文儒镇红岗卫生院招聘人员由澄迈县文儒镇卫生院派驻)。工资待遇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派驻的乡镇卫生院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定向招聘驻澄部队按规定批准随军未就业的现役军人家属(经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审核身份),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其余人员岗位(不含“镇派驻农场”及定向招聘招聘岗位)。计划招聘32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7.澄迈县外的委培、定向、在编在岗及员额人员(不含在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且能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8.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范围详见《2024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7月至20067月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但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3年内报考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察后自愿放弃录用的人员;

 

4.现为澄迈县卫健系统委培、定向、在编在岗及员额人员的(不含在册人员);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原在我县卫健系统工作无故辞职的;

 

10.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11.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时间。2024718800202472417:00止,共7天,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72517:00止。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73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材料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充,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发布,应聘人员需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进行图片上传: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应为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写明具体工作岗位);

 

④毕业证、学位证;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⑥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⑦澄迈县外的委培、定向、在编在岗及员额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资格审查。由县卫健委组织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在审查期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材料补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报名处工作人员,逾期不受理。

 

5.打印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6.基层医疗机构岗位采取统一选岗,报考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填报招聘职位名称,通过考察的考生在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择岗,确定服务单位。若出现成绩相同,以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执业资格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执业资格、学历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因特殊原因延时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不能与按期完成且通过体检、考察的考生同时择岗,须待完成体检、考察后在剩余岗位中进行择岗。除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定岗报名。

 

(三)考试

 

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澄迈县皮肤性病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开考,定向招聘及其余人员岗位按照1:2的比例开考。

 

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笔试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共300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其中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依据实际参加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应为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出具(写明具体工作岗位);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⑤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的,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

 

⑥澄迈县外的委培、定向、在编在岗及员额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由此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

 

①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岗位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注:此处比例仅作为笔试结果筛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确认面试人选,如果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②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③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计分方法

 

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综合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县卫健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审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卫健委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批,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镇派驻农场人员用人单位为农场医疗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以入编之日计起,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八、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用,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其余经费由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四)此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采用考试招聘形式。

 

本实施方案由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86号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县卫健委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4.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指印上传)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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