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妇幼保健院(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959年 51-1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二乙)

1人

 175

2023.10.23-2023.11.22

已结束

专业技术岗:临床医学、内科、外科、麻醉、医学影像
全职
本科起
免笔试
招聘要求

关于青川县2023年下半年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青委办发〔20222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6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青川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7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10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10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102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1024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1024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22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以及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扫描图像打包以姓名+报考单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人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引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对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待报名结束后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开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从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用人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认定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岗位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并参加公开考核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依次调剂。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卫生健康系统不少于8年)。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给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0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12万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按未满服务期限每年1万元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协议书内相关条款为准)。

(二)岗位补助。在青川工作期间,发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具有“985”“211”“双一流(仅限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及其他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解决事业编制。

(四)岗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分别直接聘任为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可提拔重用或调任为公务员。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招聘)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7202534

青川县水利局7207879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7202699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7202542

青川县教育局7205150

青川县审计局7202549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02765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603000

青川县青溪镇人民政府7802024

青川县三锅镇人民政府7806037

青川县凉水镇人民政府7702230

青川县观音店乡人民政府7403506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7206608

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203293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5772

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720195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附件1:青川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青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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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青川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经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青川县唯一一家婚前医学检查定点单位。2000年创建为国家级“爱婴医院”,2018年创建为国家“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位于小坝幸福花园后面的新院区占地面积12.8亩,一期建筑面积8600㎡,编制床位60张,开放床位60张,设有VIP病房2间。开设有妇产科、孕产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内科、普通外科等临床业务科室。现有高危妊娠检测仪、产后康复仪、四维彩超、儿童听力筛查仪器、双目视力筛查仪、儿童智能评估仪、胎儿监护仪、母乳分析仪、宫腔镜、腹腔镜、乳腺钼靶、DR、心电监护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麻醉机、呼吸机、新生儿蓝光保温箱、新生儿辐射抢救台、超声骨密度仪、心理测验综合系统、营养膳食分析系统、儿童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能诊治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和内科、外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危重疾病,能开展儿童保健,儿童入园体检、预防接种及孕期保健、更年期保健、产后康复、盆底康复等保健业务,能开展自然分娩、无痛分娩,剖宫产、宫外孕、子宫全切、次全切、附件肿瘤切除等妇产科大中型手术,无痛人流等计划生育手术以及普通外科手术等临床业务。医院将奉行“和谐、敬业、务实、创新”的院训,秉承“一切为了妇女儿童健康”的服务宗旨,做到管理第一、技术第一、服务第一,努力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现代、人文的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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